文明養犬倡議書
為深入推進文明城市創建工作,引導廣大市民依法文明養犬,離石公安現對所有養犬的市民們發出如下倡議:
一、倡議不在城市建成區范圍內飼養烈性犬只、大型犬只;
二、倡議養犬市民每年定期給犬只打疫苗,預防傳染疾病,鼓勵養犬人對所養犬只實施絕育措施;
三、倡議所飼養犬只不得干擾他人正常生活,不得放任或者驅使犬只恐嚇、傷害他人;
四、倡議在城市建成區范圍內攜帶犬只外出,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用牽引帶牽領或者裝入籠內;為犬只佩戴嘴套;主動避讓行人;及時清理糞便;不得攜帶犬只進入人口密集區域;
五、倡議合理控制遛犬時間,及時制止犬吠擾民,勿打擾他人休息;
六、倡議不得攜帶除導盲犬、扶助犬等工作犬之外的犬只乘坐交通工具、進入室內公共場所及設有禁止動物進入標志的室外公共場所;
七、倡議市民不得在公共區域內養犬;
八、倡議不得虐待、遺棄犬只,不得隨意丟棄、掩埋犬只尸體。
如養犬人士違反以上倡議,公安機關將依照《民法典》、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、《文明養犬條例》等進行處罰。與此同時,組織警力聯合相關職能部門,持續開展依法文明養犬專項整治行動,重點摸排整治養犬不辦證、遛狗不拴繩、攜犬進入公共場所、違規飼養烈性犬等不文明養犬行為。
創城是為了文明,但文明不僅是因為創城。警民攜手共建文明城市、倡導文明行為、共建美好家園。離石公安會持續以全警之力,高標準推進創城工作,奮力描繪離石文明新畫卷。